头部LOGO

联系电话:

0371-63336537
0379-63123775/63123770
最新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策与观点 > 最新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6-10-15 浏览次数:126
打印 收藏 关闭
字体【大中小】
视力保护色

现就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7年4月1日起,将新能源汽车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自2027年4月1日起,取消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

三、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四、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1.新能源汽车产品清单.pdf

   2.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清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0月12日


地 址:http://www.zhonghuihn.com/home-newsinfo-id-1301.html

0
在线客服
热线电话

0371-63336537
0379-63123775/63123770

地址

郑州办公室: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3号楼15层1502号
洛阳办公室:河南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48号五洲大厦712

二维码
扫一扫